为认真组织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荆教招〔2016〕3号)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沙洋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方案〉的通知》(沙教招〔2016〕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方案。
一、考试项目
第一类:身高标准体重(测试目的:评定学生的身体匀称度,评价学生发育及营养状况的水平)
第二类: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目的:测试学生的肺通气功能)
第三类: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测试目的:测试学生耐力素质的发展水平)
第四类:握力体重指数(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上肢肌肉能力的发展水平)
第五类:一分钟跳绳(测试目的:测试学生下肢力量和身体协调能力)
二、考试办法
1、2016年体育中考继续采取送考上门的办法,使用市教育局指定的体质测试仪器。
2、考试时间:2016年4月13日-2016年4月26日。
三、评分标准和计分办法
1、评分标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初中三年级的评分标准执行。具体标准为:身高标准体重10分;肺活量体重指数20分;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30分;握力体重指数20分;一分钟跳绳20分。合计:100分。
2、计分办法。以学生体育测试实际得分的30%(满分30分)计入学生中考总成绩。
四、免考与缓考
1、因肢残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可申请办理免考手续。申请程序:由考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学生体育中考免考、缓考审批表》(附后),并详细注明原因,出示县级以上医院的有效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审核后,报县教育局审批,可予以免试。在审批免考考生时,必须有专人对考生进行目测,并由目测人签字,在学校公示后方能生效,并存入学生档案。经审核属实,批准同意免考的学生,按30分计入考试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但未丧失运动能力而申请免考的学生,应有医院的详细证明,按免考程序申报审批。经审核批准后,按15分计入体育中考成绩。
3、申请单项免考的学生,经审核批准后,免考的项目按该项目满分的50%计入成绩。
4、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身体素质测试的考生,可申请缓考。参加缓考的学生,由县局体卫艺股在规定时间内集中组织补考。
五、具体要求
1、成立专班,加强领导
为加强我县2016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领导,县局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名单如下:
组 长:卢鸿雁
副组长:李 旭 杨 勇 徐 梅
成 员:黄祥军 郑晓勇 刘 强 谌贻兵 罗继兵
金 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黄祥军同志担任。
各校也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抓好有关组织和备考工作。
2、认真学习,加强宣传
体育中考工作是具体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文件精神的重要举措,目的是促进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增强青少年体质。各校要通过家长会、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家长、社会进行宣传,提高他们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体育中考工作。
3、加强训练,确保安全
要按照《湖北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抓好场地的维修、布置,并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体育中考是现场测试,特别是1000米跑、800米跑有一定的危险因素,要防止学生在测试过程中摔伤,还要防止有身体健康状况不允许进行长跑的学生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各学校在平时训练、模拟考试和学生身体健康监测时发现有不能进行长跑的学生,要劝说他们放弃1000米或800米跑项目的测试,申报该项目的免考(按该项目的50%计分)。
各校要制订好安全预案,并于4月12日前上交体卫艺股。在测试时,须有专职医生在场,并准备好必要的医疗器械和药品,避免意外伤害事故发生。
沙洋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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