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办中心学校,市直各单位(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贯彻落实《仙桃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升学及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仙教基〔201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高中招生录取行为,为初中教育质量评价提供依据。
一、相关政策及要求
1、明确政策
1、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形式包括两部分:一是综合性评语。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二是评价等级。学生综合素质的五个维度分别用A、B、C、D四个等级呈现,A、B、C、D分别代表“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各个维度优秀人数比例原则上控制在初三年级总人数的30%─40%之间,D等人数比例不超过2%。
2、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学生,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3、无学籍学生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只能就读中职学校;普通高中只录取应届初中毕业生。
4、学生学籍所在学校与就读学校不一致的,在就读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享受就读学校在籍学生同等待遇。仙桃中学分配到农村学校(含十中、十一中)的指令计划,只能从学籍在农村乡镇学校且初中三年均在农村乡镇学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录取。
5、所有考生中考报名后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上述政策学校要通过家长会、班主任会、学生大会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要在校园内开辟专栏,公示有关政策和审查结果,要安排专人负责,接待处理有关事宜。
2、办理流程
(1)信息录入:各初中学校统一使用市教育局基教科开发的2016年中考学籍资格审查模板进行录入,以市教育考试培训中心下发的《2016年中考报名信息》为基础,增添资格代码及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结果。
(2)信息校对:要求中考报名信息必须与学籍信息完全一致(学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父母亲姓名等四项),发现有不一致的学校更正后凭户口本到教育局申报审核。学生确定学籍信息与户口本信息一致,然后在考生签名一栏签名(高中学籍建立以本次审查信息结果为依据,今后高中期间学籍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3)信息报送:花名册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打印呈报,校长签名,加盖公章。镇(办)中心学校统一组织监督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报送责任人为各镇办中心学校基教干事、市直(民办)初中教务员。严格按《学籍资审日程安排》规定的时间报送。报送材料为:考生签字的花名册《2016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学生学籍资审花名册》及模板导出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必须用移动闪存报送。报送地址:市教育局四楼基础教育科。联系电话:3310369。
(4)资格审查:各地各校要实事求是对初中毕业生学籍身份逐一进行审查,按照初中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审、市教育局终审的程序办理,学籍身份认定结果必须与学生见面,在校内至少公示一周。市教育局接受复议时间为5月25日—5月30日。审查办法如下:
学籍身份 | 学籍资格代码 | 审查资料 | 备注 |
本市应届生 | 1 | 信息对比 | 学籍号提供准确 |
无学籍学生 | 2 | 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只能就读中职学校 | |
本市城区转入乡镇学生 | 3 | 不具备仙桃中学计划生录取资格 | |
转学应届生 | 4 | 省内外转入: ①学籍档案 ②户口本 ③四方盖章转学联系函 | 手续齐全,杜绝虚假学籍档案 |
市内转学: ①异动花名册 ②户口簿、房产证 | |||
休学生 | 5 | 休学申请审批表 | |
往届生 | 6 | 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 |
回读生 | 7 | 不具备普通高中录取资格 |
3、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学籍审查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全市初三年级近万名学生的切身利益。各地各校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初中校长是审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校要与班主任、教务员导层签订责任书,把身份审查、信息录入、信息校对等各个环节抓紧抓实抓实,努力实现审查工作零误差。
仙桃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1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