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接市人社局咸人社发【2016】30号关于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提高我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使人才更加适应经济新常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现就我区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区属事业单位在编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一)专业科目
由省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继续教育基地,根据行业专业特点和业务需要确定专业科目并组织实施,同时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二)2016年必修公需科目
(1)《专业技术人员实现伟大中国梦读本》(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编著:王小力、黄蓉、杨秀文、徐昌义
(2)《专业技术人员网络道德建设》(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编著:何滨
(3)《专业技术人员依法行政与法制思维能力培训教程》(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主编:傅思明副主编:薛虹、张兆国
(4)《专业技术人员潜力激活与创造力开发》(24学时)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编著:刘文杰、赵永会
(三)学时要求
按照《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要求,每人每年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小时,专业课学习不少于56小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四)时间安排
教育系列安排在暑期集中进行。其他系列可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结合工作实际与培训机构联系酌情确定日程安排。
(五)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陕价行出【2014】190号)要求执行。
二、几点要求
1、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培训,须在省、市人社部门认证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完成规定科目的学习,目前,市上认证的市区定点继续教育基地包括:咸阳职业技术学院、咸阳师范学院、咸阳市技工学校、咸阳市中心医院、咸阳市水利工作队。
2、要按时做好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审验工作,各单位每年元月份将上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考核(考试)合格继续教育证书送区人社局进行验证,逾期未进行验证的,不再予以补验。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教育工作,切实安排工作,支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要按照继续教育条例规定,将不低于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总额的1.5%经费用于本单位继续教育工作,确保201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圆满完成。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