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8:30—6月29日11:30,笔试加分的考生,要到报考单位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笔试加分审查(具体地点及联系电话见附件)。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三支一扶”协议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逾期未按规定进行笔试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各地要将资格审查结果于6月29日16:00前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
吉林省2016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