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和《关于做好黑龙江省“十三五”期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17年,全省将选拔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需求、招募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岗位需求
今年全省共设“三支一扶”岗位411个,具体岗位信息见黑龙江省2017年“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
2017届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黑龙江省生源的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2015年、2016年离校未就业且未参加过“三支一扶”的毕业生也可报名参加;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28周岁以下(1989年6月12日以后出生)。
(三)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志愿到基层服务,接受服务单位安排和管理;
2.具有招募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及专业知识;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敬业奉献精神;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报考支教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学岗位的须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学岗位的须具有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且专业与岗位所需学科相符),报考支医岗位一般应为医疗卫生类专业高校毕业生;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两年。
二、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6日上午9:30-6月23日下午15:3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www.hljrcpj.org.cn/),按要求进行注册并填写各项信息,提交报名申请,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本次考试在各市地设立考点,考生在报考岗位所属市地考点(报考农垦总局岗位的在农垦总局考点)参加考试。
3.网上资格审查。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报考本地岗位的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初审通过者报名状态将显示为“审核通过”,可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在此期间,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报名时限内提请网络仲裁,仲裁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0451-87937878)。
4.其它事项。报考人员未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在网络报名系统上传的本人照片,应为近期免冠蓝底或红底证件照片,艺术照等不符合要求。
(二)现场审核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指定地点参加现场审核。未参加现场审核或现场审核未通过者不能参加考试。
1.时间地点安排。6月28日前,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将分别组织现场审核。具体时间、地点可6月20日左右登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www.hl.lss.gov.cn/)“三支一扶”栏目查看。
2.有关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17届毕业生除外)、户口、《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附件2,一式三份、双面打印);此外,报考支教类岗位的还应提供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考试但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
3.报考本人户籍所属市地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加分。
四、报名和政策咨询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接受政策咨询,监督本地工作落实情况。联系方式:
哈尔滨:0451-87739267
齐齐哈尔:0452-2419053
牡丹江:0453-6172097
佳木斯:0454-3986535
鸡西:0467-2386646
双鸭山:0469-4629802
伊春:0458-3878516
七台河:0464-8252330
黑河:0456-8260750
绥化:0455-8388256
鹤岗:0468-3230505
大兴安岭:0457-2756505
农垦总局:0451-55195211
绥芬河:0453-3945032
抚远:0454-2137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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