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12月24日颁发了修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9-0201),该文本适用于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道的施工和设备安装等工程。
一、词语定义与解释
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包方的责任与义务(9条)
三、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包方的责任与义务
四、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合同工期的约定
按照总日历天数计算的承包天数
承发包双方必须在协议书中明确约定工期,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2.进度计划
工程师对进度计划予以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并不免除承包人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本身的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3.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
4.暂停施工
5.竣工验收
五、质量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工程质量标准
2.检查和返工
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4.重新检验
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
5.工程试车
(1)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组织试车
(2)联动无负荷试车,由发包人组织试车
(3)投料试车,在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
6.竣工验收
7.质量保修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之前,与发包人签订质量保修书,作为合同附件,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责任和质量保修金的支付方法等。
8.材料设备供应
(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2)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六、费用控制的主要条款内容
1.工程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
工程款结算可以采用按月结算、按形象进度分段结算或者竣工后一次性结算等方式。
3.变更价款的确定
4.竣工结算
5.质量保修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