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森林消防大队专职消防员招录简章
为进一步推进日照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森林火灾应急救援能力,依据山东省政府和山东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要求,组织开展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
一、招录人数
招收森林专职消防员60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男性公民;
2、遵守宪法、法律和规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自愿加入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4、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
5、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身体和心理健康;
7、具有良好的品行;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职业院校的消防及相关专业毕业生优先招录。部分从事森林灭火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且精力充足的人员,年龄可适度放宽到 45 岁以下,原则上不超过 10%。
2、具有车辆驾驶(须有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信息化技术(熟练运用电脑、掌握EXCEL、VISIO、CAD、PS等技能或具有信息通信等工作经历)、文秘宣传(具有文字写作、照相摄像、视频制作等特长)、体育特长(篮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长短跑等特长)、烹饪技艺(须有初级或初级以上厨师证)等人员优先录取,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安排相应岗位,并发放岗位补贴。
三、报名时间时间
2020年6月11日9:00至2020年7月5日17:00。
四、招录流程
(一)报名。通过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现场报名或电话报名均可。应招者本人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证,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发放毕业证的可先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招录对象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是否具备报名资格。
(三)体格检查。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三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执行。招录对象对体格检查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规定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政治审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等,并对招录对象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政治情况进行核查了解。
(五)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肌肉力量、肌肉耐力和柔韧素质等;岗位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核招录对象协调能力、空间位置感知以及对高空、黑暗环境的心理适应度。
(六)心理测试和面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心理承受和自我调节能力;面试主要考察招录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能力等内容。
(七)公示。市森林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根据招录对象政治审核、体格检查、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和面试等情况,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个工作日。
(八)录用。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待遇标准
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意见》《日照市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山东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薪酬管理办法》出台前,森林专职消防队员的有关待遇按照日照市专职消防队员标准予以保障。
(一)新招森林专职消防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转正后基本工资2800元(含五险),并跟随工作年限逐步增长,入职后工作满3年的,为其缴纳公积金。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含森林消防)退役人员根据考核情况可适当缩短试用期,同时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级定档工作;
(二)岗位补贴:站长助理1500元/月,驾驶员1000元/月,信息技术、文秘宣传岗位500元/月,班长300元/月,副班长200元/月;
(三)工作绩效奖:优秀500元、良好300元、称职200元;
(四)每月可带薪休假8天。未休假天数按每天80元补助,原则上每月最高补助4天/320元。(特殊时期因执勤战备需要,消防队员未及时休假的,可最高补助640元);
(五)高危补贴:队长助理1000元/月,其他岗位800元/月;
(六)伙食、着装和住宿由单位统一安排提供;
(七)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含森林消防)、退役军人入职培训后经考核合格,军龄可计入工龄,薪资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表现优秀者,可推荐入党、学驾驶。被招录森林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将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收工作,待遇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备注:以上薪资均按新入职时测算,含六险,基本工资随工作年限逐年递增。
六、联系方式
单 位 | 市应急管理局招录办 | 市消防救援支队招录办 |
联系方式 | 0633-2958952 | 0633-7176119 |
地 址 | 日照市东港区济宁路369号 | 日照市东港区313省道与204国道交汇处向西500米 |
七、特别提示提示
(一)疫情防控期间,市外人员需携带健康证明前来报名;现场报名时请报名人员做好自我防护措施,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登记等工作;对故意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出,将按相关规定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报考人员上交材料(复印件)不予退还。
附件: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信息来源:http://hrss.rizhao.gov.cn/art/2020/6/11/art_31320_9195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