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菏泽市牡丹区黄堽镇遴选村党组织书记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头雁工程”红色品牌创建,拓宽村党组织书记选任视野,大力推进村级带头人队伍专业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支素质更高、能力更强、作风更优、纪律更严的村级带头人队伍,为黄堽镇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面向全镇公开遴选一批村党组织书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的岗位
本次黄堽镇遴选共1个村党组织书记岗位。
二、公开遴选的范围
区、镇街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教育、卫生系统一线工作人员),镇街编外聘用人员;退役军人,离职退休和返乡创业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村“两委”成员和后备人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农村致富能手,乡村医生等群体中的优秀党员。
三、公开遴选人员的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尚德好、群众口碑好,担当精神强、带富能力强、服务意识强,具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够驾驭复杂局面;
2.中共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龄;
3.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他人员一般具有高中、中专(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及以上学历;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村级事务;
6.无“不得”“不宜”担任村“两委”成员的情形。
公开遴选人员不受身份、职务、职级限制。遴选所涉及年龄、党龄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0年7月15日。
四、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向黄堽镇党委报名,经镇街党委把关后,报区委组织部。
报名人员需填写《牡丹区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1500字左右的自荐材料(主要包括参加遴选动机、优势特长、工作实绩、道德品行、缺点不足等方面),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电子版)一并提交。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5日17:00。
五、政策待遇和有关要求
1.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期一般为3年,日常管理由镇党委具体负责,每半年由区委组织部开展一次履职评估,年度工作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由区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实施,对工作不胜任、群众不满意的,及时进行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须与原单位工作脱钩,党组织关系转至任职村,任职期满考核合格、本人和派出单位同意的可继续留任,纳入村党组织书记队伍管理;其他人员可连选连任。选派期间如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应积极参加竞选,当选的继续给予相关待遇;未当选的,终止选派。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离职退休人员和镇街编外聘用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保留原待遇不变,参照区选派第一书记标准落实生活补助等政策,享受除村干部基本报酬之外的绩效工资、“头雁”书记奖励及集体收益增幅奖。其他人员享受区村党组织书记相关政策待遇。
3.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在职务职级并行等政策范围内,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晋升上一级职级;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可提拔一个职务层次;符合调任公务员条件的事业身份干部,可优先调任公务员;工作突出、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使用;任职期间达到晋级条件的,可优先晋级。其他人员任职期满考核优秀的,优先推荐参加镇街机关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招录等。
4.对新任职的村党组织书记,由所在镇街确定1名班子成员进行为期1年的“一对一”帮带指导,帮助解决困难问题、适应岗位要求。对遴选村党组织书记任职村,区财政连续2年每年每村拨付10万元引导资金,用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发展集体经济、完善基础设施等。不再继续担任党组织书记的,进行离任审计。
为加强对此次公开遴选工作的全过程监督,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全程接受监督举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任职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区委组织部政策咨询、监督举报电话:0530-5928692
牡丹区黄堽镇政策咨询电话:0530-7156010
中共黄堽镇委员会
2020年6月23日
信息来源:http://www.mudan.gov.cn/art/2020/6/24/art_74534_92369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