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性别不限;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备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5日---2022年12月30日(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联系人:洪琼 杨姗
电 话:0888-5162603
(二)报名地点: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诉服中心1006接待室(丽江市古城区雪山路196号市中级人民法院综合审判楼一楼)。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的方式进行,需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一寸白底彩色照片二张。
四、面试
(一)由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五、公示
对面试成绩、拟进入体检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体检合格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包含按要求由单位购买的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试用期一个月。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参加报名时需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到现场报名时,请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个人防护,提供健康码、行程码及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除原件外,应聘人员需提前准备下列复印件(按需提交):
1.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聘,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和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丽江市劳动就业服务局进行复审、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云南省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T506dvCEmqbEnD_eYMT3L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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