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中心血站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根据血站业务发展需要,为充实血站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促进采供血业务发展,提高卫生人才队伍素质,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其他放宽年龄的情形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以公告报名之日起算。
(二)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中心血站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四、报名时间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8月22日—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丽江市中心血站五楼办公室(丽江市玉龙县黄山镇五台路226号),咨询电话:0888-5101763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报名表(提前打印填写并贴上照片,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资料不全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招聘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步骤和程序
1.资格审查
通过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2.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由丽江市中心血站组织实施,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指导。
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丽江市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招聘:通过报名审核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审核人数超过1:3但少于或等于10人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报名审核人数超过10人的岗位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以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岗位数2:1的比例现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并列,并列者均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成绩计算方式: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采用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以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道面试题进行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综合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三)考察
考察通过调阅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查看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征求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意见,岗前培训后的业务素质考核等方式进行,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一旦查实有不符合录用情况的将予以取消录用资格或终止聘用合同。
考察贯穿整个招聘和用工过程,任何时候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者提供不真实的信息和材料等考察不合格的情况,血站将终止考试、聘用,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予以解除聘用。
(四)体检
拟聘用人员根据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区)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毒品检测及本行业医疗、执业注册标准等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特殊说明:根据《血站质量管理规范》,传染病病人和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者,不得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体检要求必做项目乙肝(乙肝两对半),丙肝,梅毒,艾滋。如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隐瞒了既往病史,在录用后一旦发现既往病史如传染病、精神病等不符合本行业录用要求及医疗、执业注册要求的,立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在体检过程中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行为或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包括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程序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其他
聘用审批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招考全过程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七、聘用人员管理
(一)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
1.合同签订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由血站相关职能部门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转正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
2.保险缴纳
血站将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为新录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人员“五险”的缴纳按照社保局现行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劳动报酬
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血站将按照现行编制外人员工资待遇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
未尽事宜按《丽江市中心血站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四)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中心血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实施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江市中心血站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88-5101763。
附件1:《丽江市中心血站2025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计划表》
丽江市中心血站
2025年8月21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bHZyCjiLOdiTJqM6ZGjky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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