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辅警5名(限男性)。
二、用工性质和聘用期待遇
1.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被聘用人员与交警大队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续签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执行合同工资(工资+五险的个人及单位缴纳部分+服装装备费),给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所招聘辅警由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统一管理使用。经公开招聘录取后,无条件服从岗位安排;警务辅助人员在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指挥监督下开展巡逻防控、日常办公及其他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不从事执法或涉及秘密级事项工作。聘用的辅警统一配发服装、标志。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2.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3.身体健康,身高1.65米以上,体型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截止报名时间)。
四、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
3.体检报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照医院的标准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4.征信报告(本人详版);
5.毕业证(退伍军人需准备退伍军人复员证)。具备特长的,需提供驾驶证、等级证书、立功受奖荣誉证书或其他凭证;
6.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7.到报名地点填写《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报名时持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1寸同版免冠照片1张。
五、报名时间:4月17日-4月2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六、报名地点:永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楼综合办公室(永北镇北胜路),联系电话:0888-6561473。
永胜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17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9BGwDVtFcTFCWmZCHhbi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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